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 ,关于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编制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建筑节能建筑完成 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绿色经开区 、重庆知高新区 、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 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
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 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规划目标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二 、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
三 、
